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明朝历史:明代四川的——政治概况。
明王朝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人民需要休养生息,所以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推行“各安其生”的总政策,提倡务实精神,严惩贪污,澄清吏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地方官员多能奉公守法,也往往受到群众的爱藏。根据《明史·循吏传》记述,定远(今武胜)知县高斗南与岳池知县王佐等因事被逮,“其奢民奔走阙下,具列善政以闻。太祖熹之,踢袭衣宝钞遣还,并赐耆民道路费。”四川和全国一样,这种政治比较清明的局面大约维持了六七十年之久。
朱元璋画像景泰、天顺以后,在统治阶级内部,君主荒怠,宗室骄横,宦宫植权,党争激烈,各种制度逐渐失去了有效的约束力,于是百官旷职,国事日非。在这样的背景下,四川地区的政治状况也就不断恶化了。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吏治腐败。因循苟且,贪赃受贿,营私中饱的现象非常普迫。很多地方官员大讲排场,“登堂则盛供张,人室则侈器用”,所需皆无偿取于民间,而且各地都有陋规。嘉靖时,苍溪“县有蚕桑之利,岁献令若千,日样丝”。四川云阳有恒侯庙,湖广巴东有黄陵庙,达官往来行祭,每月不下十数起,猪羊、香烛、酒果等项开支,或责之里甲,或“别项措处”,成为当地人民一大负担。在明代,州县各房书吏是一股特殊的政治势力,他们“据县如负隅,奎令如拐灶”,把持官府,勾结盗匪,包揽词讼,鱼肉乡里,成为川中一大社会灾难。
嘉靖皇帝画像由于“蜀道险阻,宦者裹足”,明代后期,不少州县官出缺,无人递补,只好暂时委员代理,良荞不分,贵缘为好,而“民生脂膏”,也就“大半耗竭于署印之手”。另一方面,比较正直的官吏,又形格势禁,难有作为。例如隆庆时严清巡抚四川,“痛绝强宗悍吏”,便遭到反对者的造谣中伤,终于“解官听调”。赵贞吉上疏辩护,指出:“臣蜀人,深知清约己爱人,省事任怨。今蜀地岁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弃之。任事臣欲为国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论者不察,动以深文求之。顷海瑞既去,若清复罢,是任事之臣皆不免弹击,惟全艇保位为得计矣。”这就一语道破了明代政治状况不断恶化的症结所在。
明朝军队第二,豪强暴虐。在四川,土地兼并的情形十分严重,“蜀中奸民悉以他人田产投势家”,这在其它地区也是比较少见的。豪强地主不仅霸占民田,而且胡作非为,交通官府,“富豪杀人,屡以贿免”,甚至“置私狱禁人”,凌驾于地方司法部门之上。重庆巴县王应熊、倪斯蕙皆身居要职。斯蕙之子天和,雄踞乡里,而余新民又因馅附斯蕙,摇任重庆知府,两人狼狈为奸,声称天启元年(年)奢崇明之婿樊龙攻城时,有人内应附贼,于是借清查之机,敲诈勒素,“破灭数百千家”,民怨沸腾。崇祯六年(年),王应熊人阁,其弟应熙又是地方一霸,倪、王两家互争雄长,攻许不休,而“占风望气之徒构煽其间,激成大狱,倪氏倾覆殆尽,舆论哗然”。“乡人诣厥击登闻鼓”,上告王氏家族,“列状至四百八十余条,赃一百七十余万”。终因王应熊的关系,此事不了了之。
明朝文物第三,宗室骄横。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封其第十一子朱椿为蜀王,建王府于成都。按照明朝的制度,皇子封亲王,一嫡长子世袭,其诸子封郡王,亦嫡长子世袭,故迄至明末,四川各地郡王府已有19处之多。亲王“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亲、郡王及其他宗室子弟,“禄之终身,丧葬予费”,完全是一个典型的不劳而获的寄生阶层。但《明史》盛称蜀府诸王“皆检伤守礼法”,这不过是因为封地远离明王朝的政治中心,蜀王和中央政府之间没有多少直接的利害冲突,而在四川,他们仍然是“下天子一等”的特殊贵族。弘治年间,营造保宁王府,“役者数万人”。万历时,成都附近州县膏胰良田,“为王府者十七扩军屯十二,民田仅十一而已”。他们的巧取豪夺,引起了人民的强烈不满。崇祯四年(年),“蜀宗人虐民,民相聚,将焚内江王第”。十三年,成都“两院三司之书吏七八百家,歃血与王府斗,家带僮什,约共数千人,骑马执器,自城内出青羊宫,谓之扬兵”。这虽然是两股地方恶势力之间的斗争,但它的尖锐程度也足以说明,四川地区的社会危机已经发展到很难收拾的地步。
明朝铁炮崇祯十四年,一场大规模的民变爆发了,开初,彭县知县“以民间未纳鞭银为衙役工食,令自往索之。岁除,索甚急。民皆怨”,人民“集众人县,尽毁役之家”。于是成都府属和上川南各州县闻风而动,仅雅安一地,“百姓各执枪棒进城,折毁衙役房屋,打死蠢役数十人”。民变迅速扩展成以除“五蠢”为内容的群众性的政治斗争。所谓“五蠢”,一曰衙蠢(指州县吏管),二曰府蠢(指投献王府,武断乡曲者),三曰豪蠢(指土豪劣绅),四曰宦者(指络绅家义男,借主子权势作威作福者),五曰学蠢(指生员中好事生非者)。斗争的打击对象非常广泛,而且声势浩大,持续三年之久,它是四川地区长期潜伏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爆发,并为崇祯十七年张献忠入川和大西政权的建立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