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工十堰将新建一座高塔和码头还有

好消息!

4月22日,十堰丹江口市

又有两个项目开工啦!

将会成为地标建筑哦

先来一睹为快吧!

观光塔高83米

配套文娱设施完善

4月22日,丹江口市“沧浪之光”观光高塔项目在三官殿街办蔡湾村环库绿道开工。

据了解,“沧浪之光”观光高塔总高度83米,塔底直径19米,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高塔项目建安费用约万元。

高塔设置有观光餐厅,天空之镜、不锈钢螺旋滑道、步步惊心、沉浸式文化影院等功能游玩区域。高塔建成后,充分考虑项目公益性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围绕科普教育、文化娱乐等开展多种经营,迅速打造成为区域旅游引爆点。

“沧浪之光”观光高塔作为丹江口市未来的地标性建筑,在丹江口市“拥江发展冲刺百强”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丹江口市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将极大地提升丹江口市的形象和品味,提高丹江口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新建一座码头

包含多样公共设施

4月22日,丹江口市均州码头项目在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江之舟南侧举行开工仪式。

据了解,均州码头项目一期投资达1.5亿元,是丹江口市拥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一江两岸、外滩经济的连接点,能极大的吸引外来游客,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包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广场、码头、游步道、鼓楼,建成后将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新场所。

均州码头项目的建设将成为从老河口市进入丹江口市的第一道风景,成为夜游汉江实景的重要亮点,也将为塑造“中国水都”人文气质新名片、打造服务丹江口全域旅游的城市客厅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近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十堰市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批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地位于白浪街道办事处方块村境内,征地总面积为7.公顷(合.亩),北邻茅箭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南邻航空路,东侧为龙门二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地目的

为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拟征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有关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测算有关费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3.对公告中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和解释的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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