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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这几年各地力度都很大。比如,福建将创建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投资亿元。但是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却走样了。福建省住建厅公布一批负面案例,展示美丽乡村建设中惨不忍睹的“形象工程”。
从公布负面案例看,主要问题集中在一些地方在整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偏离村庄整治重点;或者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突出问题,亟待改进。
建大亭子等,偏离整治重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号)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整治。严禁利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大拆大建、建大公园、大广场、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等“形象工程”。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依然存在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或者建设旅游观光项目,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裸房整治等整治重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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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建设大公园负面案例
△顺昌县**村村口填塘改建为草皮大公园
△南安市**村修建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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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建设大广场负面案例
△龙文区**历史文化名村修建现代化大广场
△松溪县**村田间修建大广场
△漳浦县**村建大广场
△沙县**村建大广场
△惠安县**村修建大广场
△仙游县**村修建大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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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建设大村庄标志
△沙县**村村口建设大牌坊
△大田县**村口建设大牌坊
△龙海市**村建设大牌坊,在建水泥大水池、大假山
△仙游县**村新建大牌坊、亭子
△南靖县**村建大牌坊
△松溪县**村用大理石建大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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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建设旅游观光项目
△周宁县**村建设高空玻璃景观栈道
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号)要求房前屋后除一定的晒场外,提倡种菜、种树绿化,多使用乡土材料,多搞地方特色的建筑,真正把村庄整治得像农村,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绿化采用草皮、灌木修剪等城市园艺手法,不易村庄后期维护;同时部分村庄还存在水泥过度硬化、透水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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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按照城市绿化,维护成本高案例
△永定区**村采用大片草坪,维护成本高
△长汀县**村采用大片草坪,维护成本高
△光泽县**村草坪公园不利于养护
△集美区**村沿路摆设花盆
△芗城区**村道旁采用花盆装饰
△松溪县**村广场边绿化偏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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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水泥硬化过度,透水不足案例
△新罗区**村古民居前水泥硬化过度
△惠安县**村古民居前水泥过度硬化
△尤溪县**村原有石板路与新硬化水泥路
△龙海市**村混凝土假山
△梅列区**村将原有石砌台阶水泥抹面
△武夷山市**村房前菜地石砌篱笆水泥化
△福鼎**村护坡和步行道全部用水泥覆盖
△东山县**村水泥硬化过度
△东山县**村榕树下水泥硬化过度
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号)要求各地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保持原有道路、排水沟渠线型,不大面积平整场地,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整治环境。要保护好村落周边的山、水、田、林、园、塘等自然资源,努力做到不推山、不削坡、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依然存在推山削坡、填塘以及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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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推山削坡案例
△安溪县**村推山削坡
△尤溪县**村推山削坡
△德化县**村推山削坡
△泉港区**村推山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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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填塘负面案例
△长泰县**农场**作业区,溪流填平建设公园绿地
△泰宁县**村村口原有池塘与填平池塘后的新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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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
△邵武市**村改造前的驳岸与改造后的硬化过度的驳岸
△惠安县**村河流驳岸硬化过度
△涵江区**村驳岸硬化过度
△尤溪县**村原有的自然驳岸与新建池塘水泥硬化严重的驳岸
△福清市**村雨水沟渠硬化过度
△华安县**村沟渠护岸硬化过度
△诏安县**村池塘驳岸硬化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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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破坏乡村风貌案例
△罗源县**村为传统村落,但选用大理石护栏和铺砖,破坏传统风貌
△延平区**村传统宗祠水泥简单抹面、贴瓷砖,破坏传统风貌
△政和县**村传统建筑夯土墙简单抹面
△建瓯市**村传统建筑夯土墙简单抹面
△上杭县**村民居前水塘采用封闭石栏杆围合
文章来源
福建建设厅
图文编辑
龙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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