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新建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本文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南昌12月14日电(通讯员平原)12月10日,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提请,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明确在新建区范围内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系江西省首次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年8月,新建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李某、夏某等八人均有“钟馗”“关公”等大花臂文身情况。“身上文身太多,尤其是脖子上的太明显了。找不到工作我才又去偷的,真的非常后悔13岁时去文身。”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表示。

承办检察官迅速进行了案件排查,发现今年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有39人存在不同程度文身情况,占全部受案人数近70%。文身图案以“关公”“青龙”等夸张图案为主。文身后的未成年人由于社会评价负面、难以就业等原因,明显表现出社会边缘化情况发生,严重影响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安定祥和。

新建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文身店情况进行排查。

新建区检察院立即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实地走访,对辖区内文身店情况进行排查。经调查,辖区大部分文身店均未对客户进行登记和辨别,且存在资质不全、进货随意、使用“三无”文身药水、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相关执法单位提出文身行业存在监管主体缺位、监管规则缺失问题。一方面文身既不属于美容美发服务,也不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文身场所也不在公共场所监管范围;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为未成年人文身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缺少行政处罚依据。

全面摸排和深入调查后,针对监管主体缺位和监管规定缺失问题,新建区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委员会进行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办案不能“就案办案”,新时代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以更强的检察担当助力区域社会治理。区检察院检察长随即带队到区人大向主要领导做了专题报告,提出建议:区人大以出台《决议》的方式,禁止辖区内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文身,并明确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监管职责。该建议得到了区人大主要领导及代表们的一致认可。

年12月10日,经南昌市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全票通过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该《决议》系江西全省范围内首次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代表们纷纷表示:“非常支持检察院这个提议,为了保护好孩子,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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