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加大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为

近年来,泗水县为保障小区业主绿色安全出行,加快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从源头化解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效果明显,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源头管控,确保新建小区规划建设科学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明确在规划方案审查阶段落实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即按照小区住户1:1比例高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并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工程验收范围。

2、严把项目综合验收关口,补齐在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短板。按照《关于开展济宁市新建商品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开放日及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要求开发企业在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目前,我县已推动龙城华府等6个小区新建充电桩个、车棚23个,可供辆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3、多措并举,推进已建成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一是,鼓励物业企业合理布局规划、建设、运行充电设施,目前我县42个物管小区共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个;二是,对于无投资主体的住宅小区,由国有企业山东泗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余万元,建设充电设施个;三是,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和车棚配套设施建设,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内容。目前,老旧小区家属院共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5个可供辆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4、充分利用小区门口绿化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出台《泗水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绿化区域安装计划无缺上报行政审批、自然规划等部门,优化简化了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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